天津日报丨传承好践行好红色法治文化的天津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25-11-28浏览:10



传承好践行好红色法治文化的天津实践与探索

杨永利 岳 佳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天津作为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的重镇,拥有深厚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进入新时代,天津围绕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的要求,融合发展法治文化、红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红色法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形成了一条挖掘历史资源、构建制度保障、探索多元实践的“天津路径”。

一、固本:深植红色法治之根

天津的红色法治文化孕育于近代以来的革命与建设历程。五四运动前后,以周恩来、邓颖超为代表的觉悟社成员积极探索救国道路,对未来社会制度与法律体系进行了深刻思考。李大钊在北洋法政学堂系统接受过近代法政思想启蒙,为其革命法律实践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工人运动时期,天津是北方工人斗争的重要舞台,工人们争取增加工资、改善劳动条件的经济斗争背后蕴含着对基本劳动权、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诉求,体现着无产阶级法治意识的初步觉醒。在平津战役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天津方式”,在攻城前制定详尽的入城政策和纪律规范,明确“原封不动,完整接管”的原则,这是军事胜利的典范,更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接管和治理大城市的早期法治实践。这些宝贵的红色法治基因,共同熔铸了天津红色法治文化的精神底色,为推进红色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最坚实的历史根基与不竭源泉。

二、铸盾:筑牢红色法治之柱

如何将“软”文化底蕴转化为“硬”制度保障,是天津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的首要课题。天津市委于2021年印发《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形成“一规划两纲要”的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建设“法治建设先行区”的目标,为红色法治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天津市制定出台《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明确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制度,落实保护责任主体,强化传承利用机制,体现了“用法治方式保护红色基因”的先进理念,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系统构建了红色资源保护体系。2025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天津市档案条例》,进一步规定加强对红色档案的收集、保管、修复和利用,支持挖掘红色档案资源、举办专题展览、创作文艺作品,为红色法治文化的深入研究与传播提供了新的法律支撑。天津通过精准立法,将红色法治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治理“硬规矩”,深刻展现了运用法治思维传承历史文脉的自信与自觉。

三、赋能:激发多元实践之力

天津对于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和践行进行了情景化、生活化、专业化的创新探索。天津市文旅局把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融入以红色资源为主的各类社教活动中,持续推出“共产党人的杰出楷模周恩来”党性教育课堂。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打造“津法允公”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依托司法遗址建设院史馆,利用实物、模型、展板、多媒体等手段,展示天津司法审判的历史变迁,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窗口。河北区检察院等单位开创“六觉联珠”红色资源体验线路“红色+法治”情景化课程,整合觉悟社纪念馆、解放天津攻城突破口遗址、金汤桥会师公园等红色地标,通过检察官带领青少年边走边讲的方式,将红色历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知识有机结合,实现了红色文化与法治教育的深度融合,使法治教育从灌输式向体验式、浸润式转变。东丽区法院普法宣传队以“赓续红色血脉,你我与法同行”为主题设立宣传展位,为过往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法治服务,宣传队员重点解读《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用通俗语言解答群众关心的妇女儿童维权途径、非法集资常见陷阱等问题,有效将红色法治精神融入普法实践,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提升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在学术层面,成立天津市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举办“中国共产党与天津法治”“传统法文化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研讨会,围绕红色法治文化的阐释与发扬等主题展开深入讨论,推动地方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学理化。此外,天津市各高校和研究机构积极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的专题研究,挖掘整理天津在革命、建设、改革不同时期的法治实践素材,进一步强化学术支撑力,为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提供学理依据。

传承和践行红色法治文化,是天津建设“文化强市”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肩负“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展现城市文化特色和精神气质”文明使命的必然要求。在这片孕育了革命火种和法治精神的土地上,天津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文化自信引领城市发展,以创新实践推动文化繁荣,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天津篇章。

(作者分别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