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日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马莉莎
“‘零元许可’,为专利转化打开了通道。”10月23日,天津工业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陈磊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学校已通过这一创新举措,将多件高价值和“沉睡”专利授权给企业。这一实践,是天津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探索“先使用后付费”的众多典型案例之一。
面对高校专利“不敢转”和企业“用不起”的困境,天津市科技局等6部门近日出台《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将“先使用后付费”确立为核心机制,以期系统性破除长期制约成果转化的壁垒,为激活成果转化市场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打破信任“坚冰”,让成果转化“动起来”
在传统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高校与企业之间长期面临衔接难题:一边是高校院所大量专利因缺乏转化渠道、担心风险损失而被“束之高阁”;另一边是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因无法准确评估成果价值、担心转化成本高而对高校成果望而却步。
“一方有成果,一方有需求,但就是难以‘有效握手’。”天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处长赵晓鹏坦言,尽管已建立起全方位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但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壁垒仍是关键障碍。
此次出台《实施办法》,正是为了破解这一困境。该办法通过构建互利共赢的机制,既保护了老师的知识产权权益,也降低了企业的创新风险,犹如为校企合作“添一把火、加一把保护锁”。
在这一机制框架下,天津工业大学探索的“零元许可”模式取得显著成效。该校在纺织分离膜领域技术优势显著,相关领域初创型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先零元使用学校的成果,帮助企业快速成长。陈磊表示:“设定许可期限,允许企业先使用后付费,既保护教师权益,又促进了学校的成果转化。”
企业也对“点赞”这一模式。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助理王娜认为,这大幅降低了引入新技术的前期成本与风险,为技术落地提供了宝贵的“缓冲带”,不仅盘活了高校的“沉睡”成果,更加速了产业技术迭代。
赵晓鹏表示:“先使用后付费”机制将校企合作重心从“事前顾虑”转向“事中协同”“事后分成”,让校企双方能够更专注于成果的实际应用与价值实现,真正成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关键纽带。
培育创新沃土,让合作共赢可持续
为了让政策落地生根,《实施办法》的制定遵循了“案例先行、政策后随”的务实路径。“我们在全市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汇集了128项服务典型案例。”赵晓鹏介绍,在深入调研各方需求与痛点后,才最终形成了这份极具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将个别单位的自发实践,升级为全市推广的机制性创新。
《实施办法》的核心是构建了覆盖全链条的支撑体系。技术转移机构可根据促成成果数量和合同到账金额获得补助,单个机构年补助最高2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保险产品;高校和企业深化合作,可纳入市级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范围。
为更好地推广政策,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推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服务平台”,提供精准对接与履约保障等一站式服务。多元化金融手段也为成果转化分担风险、提供支撑。继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推出“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推出“科技成果转化综合保障保险”,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先使用后付费”信托服务产品。
天津市还在全国首次创新推出“一门式”服务机制,推广包含“一张明白纸、一幅流程图、一批服务专员”的“三个一”工作模式。目前,这些举措已在多所高校实施,有效提升了成果转化效率。
截至目前,天津市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模式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超7000万元。随着校企合作从“短期交易”向“长期共生”转变,这一创新机制正为天津科技成果转化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