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鹏(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提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时强调要“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这为新征程上中华传统美德建设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明确了方向。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要紧扣传承内容、传承路径、传承目标、传承保障这四个着力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优化传承内容,加强对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加强对中华传统美德的深入挖掘和现代阐释。要以礼敬自豪的态度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挖掘文化经典、历史遗存、文物古迹,古圣先贤、英雄模范的嘉言懿行等承载的自强不息、扶正扬善、扶危济困、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资源,丰富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物质和精神资源。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待中华传统美德,按照新的时代特点和发展要求,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剔除其中具有阶级和时代局限性的成分,对其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对那些至今仍具借鉴意义的内涵加以补充和完善,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成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征程上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标识。
推动用中华传统美德滋养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按照有利于丰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充分彰显中华传统美德的时代价值和永恒魅力,使之与人们现实生活水乳交融,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相契合。要立足时代,面向现实生活,充分发挥中华传统美德对日常生活的育化作用,使中华传统美德蕴含的重视整体利益,注重以和为贵,看重人伦关系,追求精神境界,强调道德践履等基本精神融入人们的道德实践,用中华传统美德滋养人心、滋养社会,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为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厚植精神动力。
完善传承路径,加强对中华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引导
加强对中华传统美德在社会各个领域的教育。要把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贯穿到学校教育全过程,结合各学段教育特点,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规律,把中华传统美德的内容和要求贯穿到各学科教育中,体现到教材体系、教学体系中去,推动中华传统美德的知识传授和道德养成相统一。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其融入家庭教育、家风建设中,教育引导家庭要重言传身教,教知识、育美德,推动家庭成员耳濡目染、相互提高,用高尚的中华传统美德塑造孩子心灵,让其在家庭中生根发芽。要推进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网络,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方法,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在全社会蓬勃开展。
营造中华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广泛传播的氛围。要精心选树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时代楷模、英雄模范,综合运用新闻报道、专题节目、文艺作品、宣讲报告等形式,持续宣传报道各行各业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让各行业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局面。要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形成中华传统美德全媒体传播格局,在坚持线下线上协同发力基础上,加大对有损中华传统美德的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的正确引导和有效治理,正本清源、激浊扬清,抓住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深入实施的契机,积极创造出更多有利于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网络文学、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等网络作品,让彰显中华传统美德的嘉言懿行充盈网络空间。
锚定传承目标,加强对中华传统美德融入人们生活的实践养成
推动中华传统美德在人们认知上的内化于心。要推动中华传统美德的标识建设,通过传统和现代技术相结合,推动中华传统美德相关的博物馆、纪念馆、主题公园等的建设,将蕴含中华传统美德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等,转化为人格化、具象化的形式,让人们更好感知和领悟它。要强化中华传统美德的话语叙事,按照立足大众、服务人民的原则,创新话语表达形式、叙事方式,推动中华传统美德从学理术语转化为大众话语,从“基本原理”转化为“生活道理”,增强人们对其的理解。要增强人们对中华传统美德的文化自信,旗帜鲜明地反对“复古论”“虚无论”等错误思潮,持续批判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错误观念,增强人们学习、理解、认同中华传统美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之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
推动中华传统美德在人们行动上的外化于行。要把中华传统美德准确有效地融入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市民公约等行动准则和规范中去,带动人们从生活点滴小事做起,在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过程中,彰显中华传统美德的认识、规范、调节的功能。要积极开展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用好用足各地丰富的中华传统美德资源,抓好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采用仪式操演等喜闻乐见的形式,鼓励人们广泛参与其中身体力行,并将其贯穿到日常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网络生活等中去,推动中华传统美德在人们实践中落实落深落细。
健全传承保障,加强对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制度保证和组织领导
推动建立健全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相关制度。要发挥好法治对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导向贯穿到法治建设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中,及时把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实操性强的经验转化为法律法规。要使各项公共政策制度从制定到实施,都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要求,符合人们道德期待,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切,促进公共政策相关制度与中华美德传承良性互动。要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把中华传统美德传承要求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中去,推进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加强党对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工作的全面领导,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工作的领导责任,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工作职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动、带动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发挥好在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向上向善,让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基金来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红色文化记忆传承研究”(项目号:23YJC7100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