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校园DV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15浏览次数:21476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2011年度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校园DV大赛(首届)即将举行。本届大赛是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主办,天津体育学院承办,“校园DV大赛”是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系列)中新增加的一类赛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市及驻津高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每个参赛队伍由1~5名学生组成,并按照导演、编剧、摄像、后期编辑、艺术指导进行分工。1人可身兼多职,成员不得超过5人,暂定演员不列入参赛队成员。每队设指导教师1人,作品由学生独立完成。

二、大赛内容

本大赛设纪录片和剧情片两个组别,作品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自由命题,不设固定主题

三、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请登录网站http://dv.tjus.edu.cn,进行在线报名及作品上传。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1031。本大赛不收报名费。

四、时间安排

120111031前,参赛队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2、各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⑴、参赛作品报名表(需要指导教师签字)

⑵、参赛作品的原创声明

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授权说明

⑷、报名回执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028下班前交到工程教学实习训练中心B403室,联系电话:83956107;或13820226213,联系人:老师

3201111月初,评审委员会将对作品进行初评,入围决赛作品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4201111月,进行决赛。(该具体时间由教委统一协调)

五、奖项设置

纪录片组: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及优秀奖若干。

剧情片组: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及优秀奖若干。

单项奖:设最佳导演奖,最佳音乐奖,最佳剪辑奖,最佳编剧奖,最佳艺术奖6个单项奖,及最佳组织奖。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资金数额与颁发情况待定。

六、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参赛者。大赛组委会可以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和传播获奖作品。本规则解释权归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校园DV大赛组委会。

 

工程教学实习训练中心

2011年9月9